赫尔曼·柯恩的《源于犹太教的理性宗教》(以下简称《理性宗教》)既是一部哲学著作,同时又是一部犹太著作。它之所以是哲学的,是因为它忠于理性宗教;它之所以是犹太的,是因为它解释了也可以说是说明了源于犹太教的理性宗教。
《理性宗教》的前提,从本质上说是柯恩的另一著作,即《哲学体系》,但它并未以削足适履的方式将犹太教的资源强行塞进该体系中。他解释犹太教思想的方式是将其“理想化”(idealizing)或“灵性化”(spiritualizing),意即从其最大的可能性出发去思考、理解它。
通过将《圣经》第1章归结为上帝的独一性的方式,柯恩传承了解释《圣经》的内在传统(intrinsic articulation)。因为,《圣经》开篇对创世的记载预设了人们或多或少知道上帝的意旨。《圣经》对上帝的最具决定性的理解出现在“永恒者是一”(theEternal is one)这句话中,而上帝之名是“我是”(I am)。他是一,是唯一存在的人或物;与他相比,任何其他的都不能算作存在(is)。“不仅仅没有其他的上帝,而且,除了他的独一无二的存在(being)之外根本没有其他存在。”自然、世界,包括人类在内,一无是处。只有上述严格意义上的上帝的独一性才能确保这一诫律:人应该以其全部的心灵、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能力(might)来爱上帝。在柯恩看来,上帝的观念,上帝作为一个观念而不具备人格(not a person)是一切的基础,为了在自然和道德之间建立起不可分割的和谐,这一基础是必不可少的。
上帝的独一性要求或意味着拒斥对“其他的神祇”的崇拜。上帝的独一性的另一个结论是,所有的事物或所有除上帝(和所有的人造物)之外的所有存在者都是他的作品。它们并非是通过流溢的方式从上帝之中流出来并获得其存在,因为这样将意味着生成(becoming)变成了真正的存在的一部分。然而,只有一种真正的“内在关系”(immanent relation)存在于存在、独一无二的存在与生成,上帝与世界之间。生成内蕴于上帝的概念、作为独一无二的存在的上帝的定义(definition)之中。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柯恩才能够去谈论创造。创造是神圣的存在的独一性的“逻辑结论”(the logical consequence),甚至可以说它干脆与后者是同一的(identical with it)。因此,创造是必然的。创造是持续的创造、持续的更新(renewal)。
创造首先是人的创造。但是,既然这样的创造是作为独一无二的存在的上帝与生成的关系,而生成对应着上帝,因此可以确定,人、人类并非是上帝的对应物。柯恩是在关于启示的章节中着手处理人的创造的。他指出,在启示中上帝进入了与人的关系中;他从未说过在创造中上帝进入了与世界的关系中。启示是创造的继续,因为人是作为理性和道德的存在物而获得其存在的,这就是说,存在是由启示来延续的。启示与创造一样,都没有多少神秘的成分。这就是说,启示并不是一个发生在遥远的过去的一次性历史事件,也不是由许多一次性的事件组成的事件集合。“人”在这里的意思是以色列的子孙。据此而言,如果启示不是一个单一的事件,那么它主要传给的就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一神教的基础在于民族意识,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神教是民族意识的基础:以色列民族,也只有以色列民族的形成所借助的是将其自身奉献给唯一的上帝。一神教的基础并不在某些被拣选的个体的意识之中。
只有当人类的行为得到充分的尊重时,上帝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意义才能得到充分的彰显。人类的行为必须从神的行为的角度去看待,反之亦然。“你要成圣,因为我,你们的主,上帝本身是神圣的”(《利未记》19:2)。在此,相互关系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表述,“在相互关系面前神话和多神教消失了。神圣性变成了道德(moralty)”。对于人来说,神圣性是一项使命,一项永无止境的使命,或者说是一种理想,因为它标志着上帝的存在;它是上帝的存在和他的独一性的基础。但是上帝只是人的上帝:上帝是神圣的唯一是因为人的神圣性,这种神圣性包含在人类的自我净化的过程中。它所渴望的不是与上帝合一,而是接近上帝,这就是说,是为了人的无止境的成圣的过程:只有上帝本身才是神圣的。
为苦难尤其是以色列人的苦难进行辩护而不是对作为政治和社会进步的理想目标的弥赛亚时代的预期导致柯恩在其《理性宗教》中对“弥赛亚和人类的概念”作了论述。从这一思路出发,柯恩探讨了先知书中有关弥赛亚的篇章。在他的理想化的解释中,以色列重回故国毫无希望,更不用说重建圣殿了。他认为弥赛亚崇拜的本质,对于有着内在的自然的发展即有着进化过程的凡人的未来来说,是“超感性的”(supra-sensuousness),也就是说是一个永恒的未来。
柯恩承认,犹太教的存续仍然需要文明世界(the world of culture)中的犹太人进行某种程度的自我隔离,因此律法是必要的,无论在多大程度上它的范围和具体条文不得不进行修改;这样的隔离是必要的,“只要犹太的宗教还同其他形式的一神教存在着对立”,或者说,其他形式的一神教同犹太的宗教存在着对立,也就是说,只要弥赛亚时代尚未到来。律法的灵魂和内在本质(inwardness)是祈祷。祈祷使所有律法所规定的行为都获得了生机,以至于人们或许会怀疑传统的律法所包含的六百一十三条具体条文中是否有哪一条对祈祷作出了要求。祈祷是传达人类与上帝的相互关系的语言。既然如此,它必定既是一种对话而同时又是一种独白。
对许多犹太人来说,柯恩是一个忠实的警告者和安慰者他至少卓有成效地向他们表明,犹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尊严生活在一个非犹太的甚至是充满敌视的世界中,并且积极地参与到这个世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