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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量:2023-11-30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九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部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了解时间

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三、巡察内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贯彻省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出的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个层级等情况;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和权利制约监督等情况;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担当尽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漠视和侵害师生利益等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导向、风气等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等情况。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2号)及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具体措施》(鲁办发〔2022〕8号)情况,对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看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及整改实效、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五)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及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反映情况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巡察意见箱等方式,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办公地点:长清湖校区正德楼432房间

(二)联系电话:86187017

(三)巡察意见箱:长清湖校区树蕙堂报告厅北门西墙等

特此公告。

学校九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30日